摘要: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发展趋势,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快速加深, 我国现行的养老金制度将面临极大的挑战,当前我国养老金制度面临着结构性失衡问题,其中第一支柱养 老体系占据主导地位,而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却始终难以铺开。鉴于此,本文的主要内容就是从遗赠扶养协 议的视角入手,分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过程中所存在的规则困境,并在总结归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 的对策建议,从而推广遗赠扶养协议的养老服务,提升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比重,解决当前我国养老制度 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关键词:老龄化;遗赠扶养;规则完善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制度比较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性质
1、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概念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我国独创的一项制度,其与德语法系下的继承合同法有着显著的区别, 德语法系下的继承合同法主要在于保障被继承人对遗产的处分权利,其本质是一种单方法律 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首要保障的是遗赠人的人身权益,即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合法权益,其 次才是财产权益,换而言之,遗赠扶养协议事实上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因此,从双方法律 行为的视角出发,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被定义为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基于平等和自愿的原则, 约定扶养人将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在遗赠人去世后,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其遗产的 一部分或全部作为扶养对价,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书面协议。
2、遗赠扶养协议的构成要件
厘清遗赠扶养协议的构成要件对于深化对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面理解具有重要意义,遗赠扶养协议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客体以及主观三个方面① 。就主体方面而言,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为遗赠人与扶养人,法律对扶养人的身份有特殊规定,即扶养人需为法定继承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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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不断加剧,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创新的养老模式,其在法律上的完 善与适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性质、功能定位、规则困境以及完 善建议的深入分析,旨在为立法机关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以期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 益,同时平衡法定继承人的利益。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遗赠扶养协议有 望在养老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略